中卫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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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今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主要任务,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根据安排现将我院“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以法治学习宣传教育为基础,以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为突破口,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积极组织并认真开展普法学习宣传工作,不断推进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为使“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我院重点突出组织领导、任务规划、人员保障和经费投入,不断夯实普法工作基础。
1.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为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取得实效,我院研究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检察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内设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按照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普法工作组织协调,同时专门配备一名兼职干警,具体负责普法工作。我院普法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年普法工作任务进行研究部署,对普法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各项普法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2.狠抓规划落实。研究制定《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多层次、多角度、多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普法理念、制度和实践的创新发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坚持将普法工作同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对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力的部门和干警,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予以综合评价。同时普法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责述廉述法“四位一体”考核中。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中卫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并在检察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3.严格经费保障。我院每年安排一定经费,为干警征订《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辅导读本》和《新刑事诉讼法的理解与适用》、《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检察业务工具书。在经费使用上,每年根据宣传计划安排专项经费,同时,不断加强普法教育的硬件建设,添置电脑、扫描仪、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等设备,推进普法工作信息化建设。
(二)明确学习重点,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干警大会、党支部会议等形式,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健全完善常态化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激发群众学法的积极性和守法的自觉性,展现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营造尊崇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三是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党章党规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宣传力度,重点加强党章的学习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干警尊崇党章,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四是结合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加大对民法典的解读,注重运用各种媒体,积极通过普法宣传海报、法律知识竞赛、微动漫、微视频、公益广告等方式强化宣传,持续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五是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工作,充分利用法治教育基地和互联网阵地,多措并举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检察官进校园”等主题宣讲活动,建好用好“中心+平台”智慧未检平台,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突出重点对象,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在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中,我院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以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全体检察干警为重点对象,突出重点、分类组织,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1.领导干部带头学。一是在普法工作安排中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深入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在贯彻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中,我院坚持把深化法治素养、法治思维的培育作为重点,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强化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将宪法法律及党章、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中,今年以来,先后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法律7次。三是根据学法用法普法的需求,按不同阶段的普法计划,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宪法》、《民法典》、《政法工作条例》等测试和竞赛等活动,组织全体干警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100%,考试合格率达到100%。
2.执法人员重点学。检察人员是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者、执行者,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才能公正执法。为此,我院组织干警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网络平台经常性开展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同时,我院结合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每年有计划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先后组织30余人(次)外出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进一步开阔干警思维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有效提高公正执法水平。
3.检察干警经常学。全面贯彻《关于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坚持依法、规范用权,以全面提升检察干警综合发展素养为目标,常态化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将干警学习法律知识与抓好本职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四)扎实检察履职,全面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根据“以案释法”的普法工作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积极开展释法说理,秉持“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理念,在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说理上下功夫,充分阐释相关法律事实和依据,不断提高检察官释法说理能力,增强办理案件的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一是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公诉人在出庭时均结合案情向被告人、旁听群众阐明法律规定及从案件中应当汲取的教训,充分释法说理。在今年办理的4件刑事申诉案件中,承办检察官耐心听取申诉人的申诉理由和申诉请求,告知其检察机关办案程序和法律依据,将法理、事理、情理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的发生。二是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5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全面展示案件办理的全过程,阐明案件的典型意义,通过案例的公开发布,起到了良好的释法说理和法治宣传效果。其中,我院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和解典型案例--张某伏与赵某不当得利纠纷检察和解案,拍摄了法治宣传短视频,报送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的“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评选活动,扩大民事监督效果,提升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三是将释法说理贯穿于案件办理与接待答复全过程,做到在工作中普法、在普法中工作。严格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按期回复、答复率达到100%。在平时接访时,通过宣传政策、讲解法律规定等方式,向来访群众释法说理,最大限度的解决来访群众合法合理的诉求,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四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采取措施做好法律文书说理,向当事人充分阐释法理、事理和情理,努力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认同感。承办检察官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对不起诉、不抗诉案件在作出决定之前,做好法律文书的释法说理,对被害人及家属针对案件事实认定、适用法律依据、法理情理等进行阐述引导,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同,增强执法的公信力。同时,我院还重视干警法律文书说理能力的培养和锻炼,针对部分干警存在不会说理、不愿说理、应付说理的情况,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典型案例、法律文书点评等培训,引导干警从阐明事实、释明法理、讲明情理等方面增强说理能力,提升干警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水平。
(五)加大检察宣传,切实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为增强普法宣传效果和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充分利用12.4宪法日、检察开放日、保密宣传月、学雷锋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发放普法材料,摆设宣传咨询台,解答咨询,开展法治宣传,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一是在12.4宪法日、禁毒日、6.5生态环境保护日等时间节点,多场次开展主题法治宣传,通过摆设法治咨询台、张挂宣传横幅、印制宣传展板,发放宪法、民法典、反电信诈骗、禁毒知识、公益诉讼、知识产权、信息保护宣传册等形式,推动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二是坚持将法治宣传融入日常,联合教育、公安举办全市中小学生法治教育主题手抄报、绘画、征文大赛,共收到全市4000余名学生的手抄报、绘画、征文作品,并按程序完成作品评奖颁奖工作。三是在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组织干警到市区红太阳广场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通过设置展板、悬挂横幅、发放民法典宣传彩页、解答人民群众法律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的重要意义和社会价值,真正使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四是打造法治教育讲师团,录制法治教育宣传精品课件,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首的法治教育讲师团队,筹备录制以预防校园欺凌、性侵害、风险防控、家庭教育等主题素材的法治教育精品课件。同时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八五”普法宣讲团,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范围,增强宣传效果。
2.大力推进法律“八进”活动。一是法治宣传进校园。组织开展“检察官进校园”等主题宣讲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遵纪守法、人人争当“平安校园”建设者和捍卫者,结合学校红领巾广播电视台,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法治故事为载体,采取红领巾讲解、嘉宾访谈等方式深入学“两法”、讲“两法”,交流探讨校园欺凌、网络侵害、性侵害、未成年人监护等学生成长过程中高发、频发的法治问题,并剖析问题背后的原因、提出解决和预防建议。目前开展法治进校园31场次,向8所学校送达了2021年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清单,开展送法进学校8次。共向2700余名学生和1800余名家长进行法治宣传,发放法治宣传册5500余册。二是法治宣传进社区。与沙坡头区滨河镇中山社区建立“四点半法治课堂”机制,依托社区“四点半课堂”开展“和谐亲子关系、健康成长每一天”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活动,每月为不同年龄段孩子及其家庭,宣传家庭教育方面的法律知识,与家长共同探讨、交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话题,让“两法”走进群众身边,引导广大家长切实履行监护教育职责,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进一步营造广大家长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5场次。三是法治宣传进乡村。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发挥检察专业优势,为帮扶对象解决法律知识,接受法律咨询,把“送法进乡村”作为帮扶工作的一项内容,深入扎实落实。四是法治宣传进企业。结合“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主题党日活动,我院第一、二党支部全体党员与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党员开展“共上一堂课,共许一个诺”主题座谈会,通过向企业发放法治宣传册、调查问卷表,开展法治专题讲座等形式,宣讲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系列举措,努力当好企业健康发展的“法治护航员”。五是法治宣传进机关。我院建立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长效机制,督促领导干部、全体干警遵守宪法法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责任制,结合所办的具体案例,开展释法普法工作,切实把法治宣传融入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
3.全面深化检务公开。一是举办“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民政局、妇联、团委及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中卫一中等学校教师代表等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效、面临的困难,并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两法”建言献策,共同加强“两法”宣传,引导未成年人学法、懂法、遵法、守法。二是创新人民监督员5X5工作机制(五必邀、五必听、五必严、五必送、五必常),进一步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和监督范围,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机制化、规范化、常态化、办案化,切实加强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活动的监督。今年以来共邀请人民监督员253人次,开展监督活动134次,实现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三是全面开展检察听证工作。在检察办案中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强化公开听证工作,今年以来开展检察听证40件次118人,同比(5件次50人)件数、人数分别上升700%、490%。其中公开听证37件次,不公开听证3件次。四是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公开法律文书8份,重要案件信息6份,办理辩护与代理预约1件,发布程序性信息376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互联网+普法宣传。一是充分发挥检察新媒体传播快、受众广、时效强的优势,通过检察手机报、检察微博、微信公众号及今日头条等平台,推送法治宣传信息2500余条,吸引4万余人(次)网民关注。开设宁夏检察12309服务平台,集网上检察宣传及业务办理于一体,将法治宣传与检察业务相融合,在办理检察业务的同时,开展法治宣传。二是我院结合办理的《张某伏与赵某不当得利纠纷检察和解案》,组织拍摄的检察宣传短视频,通过情景再现、人物刻画、现场讲述等方式,宣传法律知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我院先后在中卫电视台综合频道、中卫交通音乐广播、中卫综合广播《与法同行》电视访谈节目,《以案释法》广播访谈栏目中开播两期以案释法节目,宣传检察机关在民法典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用以案说法的方式,述说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
5.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效利用室外电子屏、宣传橱窗、滚动LED显示屏等持续开展法治宣传。在单位内部楼梯口、楼梯两侧、走廊内张挂廉政知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知识及相关法律格言、箴言,有效营造法治文化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
我院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认真踏实的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普法形式比较单一。普法宣传的形式、措施、方法不够灵活,利用新媒体宣传不够,缺乏有效生动的宣传方式。二是以案释法成效有待进一步加强。现行的以案释法多根据当事人需求,采用传统的面对面释法说理,没有充分运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扩大受众人群范围,释法说理效果受限。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发挥检察职能,拓宽服务领域,全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促进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氛围的形成,充分利用“12.4”宪法日、国际禁毒日等重要宣传日,利用微信、微博、网站等各种平台和以案释法、法律解读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二是强化以案释法,在办案过程中认真反思发案原因,积极寻求综合治理之策,树立办理一个案件,治理一个方面的意识,将办案中所用到的法律法规通过接待当事人、庭审活动、网络平台等方式传导至全社会,引导全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0月25日